当前位置: 首页 > 校友在线 >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须知

普通高中学生转学须知

2015年06月30日 12:22:45 访问量:4275

普通高中学生转学须知

一、   由外地转入我市的高中学生,须持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转出学校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加盖章的转学证(外省转入我市的,还须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)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《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》或《成长记录》档案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转入学校和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籍部门盖章的接收函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的户口原件(学生户口须是本地的户口)。

二、   本市转出至外地的高中学生,须持: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加盖转出学校和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籍专章的转学证。

5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转入学校盖章的接收函。

6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的户口证明原件(学生户口须是外地的户口)。

三、   本市内跨县区转学的高中学生,须持:

7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加盖转出学校、转出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、转入学校、转入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籍专章的转学证。

8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的户口证明原件(学生户口须是转入县区的户口)。

四、   高中学生在本县区内不准转学。

五、   学校学籍部门在办理纸质手续的同时,还须在学籍平台上提出相应的转学申请。

 

编辑:教务处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山东省鄄城一中 版权所有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鲁ICP备12002667号-4
联系地址:山东省鄄城县环城南路49号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